解析:
如您是以公司法人名义提出申请,请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贵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若您选择以自然人名义提出申请,则须提交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且该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亦须加盖贵司公章。
除此之外,您还需向我处提供欲注册的商标标识(包括文字及图形),对于需保护色彩的商标,请务必同时提交对应的彩色图案。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申请商标注册,应当按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填报。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1份;
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并提交黑白稿1份;
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可以以书面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