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其对应的赔偿责任将依据合同中拟定的具体金额来实施。
然而,若双方在合同中所作规定不够全面或表述不清,那么针对可能发生的违约情况,就需要通过详细评估实际损害程度来确定相应的违约金补偿数额。
值得注意的是,所支付的赔偿金不得超出实际损失的30%。
如若出现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住房者的日常生活与居住体验,则购房者有权直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