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宅基地的归属权与使用权问题,我们必须明确,二者是相互独立、彼此区分的。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组织,而农村居民仅享有其使用权,不得擅自对宅基地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宅基地并不能被视为独立的财产,无法以遗产的形式进行继承。
然而,尽管宅基地上的建筑物可以依法进行继承,但这仅仅是对于基于血缘或亲属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代表在无亲缘关系的人群中,可以通过遗赠的方式合法获得宅基地上的房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