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可自行参与诉讼案件,无需征得股东的事先批准或同意;
通常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为代表公司出面应诉之责。
然而,应当明确指出,对于公司股东所造成的任何负债,该责任当由各股东独自承担,公司并不予以连带责任。
公司仅需以其所有资产来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的明文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财产,并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将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仅需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则需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其次,关于公司欠税问题,究竟是追究法人代表抑或是股东的责任,这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界定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当事人诉讼权利能力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