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作为肩负着向委托方提供法律服务重任的法律专业人员,律师们的服务品质势必会受到诸如个人执业素养、专业知识储备、社会实践经验、服务策略以及职业责任感等多方面因素的深刻影响,有时候也难免会出现失误。
这些失误有些可以通过后续措施进行修复和补救,并不会对委托方带来任何经济上或者其他形式的实质性损害;
然而,另一些则可能无法逆转,从而导致委托方遭受经济损失甚至名誉受损。
因此,当律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由于提供给委托方的法律服务存在错误,进而导致后者遭受经济损失或者名誉损失时,他们依法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四条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事务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