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经过司法部门严谨的审查核准之后,将在7个自然日内作出立案决定。
在一审法院立案庭收到抗诉申请后,只要抗诉申请具备了法定条件便可在7个工作日内正式立案,同时要书面通知原告送达关于此案受理的相关法律文件;
若该抗诉请求未达到法定标准,立案庭应在7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及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其抗诉申请;
倘若由于申诉申请书内容存在不足之处而需要原告进行补充和修正,则立案的时间应自原告提交修改后的申诉书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