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依据债产生的原由以及债的具体内容其是否受到当事人意志因素的影响,可将债区分为法定之债和意定之债两种类型。
2.随着标的物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债划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两大类别。
3.参照债的主体双方的人数状况,可以将债划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两类。
4.根据各方面所享有的权利或者承担的义务及其相互之间的关联性,可以将债划分为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两种类型。
5.根据债的标的物是否具有选择性,可以将债划分为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两种类型。
6.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内在联系,可以将债划分为主债和从债两种类型。
7.根据债务人所负有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可以将债划分为财物之债和劳务之债两种类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