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股权代持在法律上得到了认可和支持,然而为了规避潜在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必要措施:
首先,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之间必须签署一份详细的书面协议,明确规定由谁来担任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则负责出资并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其次,实际出资人务必妥善保存其履行出资义务的相关凭证,以备不时之需。
值得一提的是,在股东名册中登记的股东,有权依据该股东名册主张并行使其应有的股东权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