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校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处置流程如下:
首先,一旦发生学生遭受意外损害事故,学校务必立即展开援助,对受伤学生实施救治,同时应尽速通知到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若条件许可,应竭力采取诸如紧急救援之类的措施予以救助。
第二步,倘若发生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状况较为严重,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
特别是涉及到重大伤亡事件时,区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以最快速度向区域政府和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接下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汇报之后,将迅速安排或协调各相关部门及人员赶往事故现场,为学校提供指导和协助,以便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然后,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学校应与受害学生或其家长共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最后,事故处理完毕后,学校须以书面形式向区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果。
对于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区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需以书面形式向区域政府和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关于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主要有三种途径可供选择:
协商解决、调解处理以及诉讼途径。
法律依据: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五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应当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
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六条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