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公司股东不幸离世时,他们所拥有的股权将会被继承给合法的继承人,亦或是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取。
根据现行法律的明文规定,除非公司章程对这一问题做出了例外规定,否则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将有权得到这些股份以及与之相伴的股东资格。
特别需注意的是,如果此类股份持有者属于人合性较强的有限责任公司成员,那么公司章程便有可能特意做出规定,即股东在离世之后,其继承人并不能直接继承这种股东资格,而是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投票程序进行裁夺,如果未能获得大部分股东通过,则可由公司的其他股东或外部人员购得该部分股份。
最后,关于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适用如下条款:
自然人股东在辞世之日起,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其股东资格,但如公司章程另有明确规定,则应以章程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股东资格的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