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由北京市政府规定,机动车临时号牌的有效期限为21天。
车主可申领三次临时号牌,每次临时号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七天。
如因正式牌照制作周期问题导致临时牌照无法发放的情况下,仍可再次办理临时牌照。
值得注意的是,每次申领北京市临时牌照的次数最多仅有三次,总计21天的使用期限。
同时,驾照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可驶出北京地区,否则将面临根据无牌照车辆进行处理的风险。
若使用已过期的临时牌照并被交通警察查获,车辆可能会被暂时扣留、罚款200元以及扣除3分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