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商用住宅的有用期限,国家的法定标准为70年。
依照相关法律界定,商住两用型房地产中所附属的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在进行出让时的最高有效期被划定在70年。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期限的起始时间是从开发商成功获取到这块地皮的土地使用证的那一刻开始计算的。
并且,在土地使用权到期之后,还会有自动续期的安排。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