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发现营业执照遭到非法冒用,可以依法申请办理遗失手续。
根据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当营业执照不慎丢失时,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进行相应的声明作废,并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发申请。
而对于非法冒用他人物品(包括营业执照)进行商业活动的行为,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
对此,您有权向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他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您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使用、消除不良影响以及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等。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押、毁坏。
企业法人遗失《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声明作废,申请补领。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