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间存在较大的经济收入差异并不会影响到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原则。
在此前提下,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皆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权对其进行分享和瓜分。
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可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解决方案。
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以下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所产生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所带来的收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