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收据的规范书写方法应遵循以下步骤:
首先,在整张纸面的正中央清晰明确地标注“收据”、“收条”或者“今收到”等字样作为标题;
其次,在标题下方预留适当的空间,以确保正文内容能够清晰呈现。
在正文部分,需要详细描述所接收的款项或财物的来源,包括其所有者的身份信息,以及相关财物的具体数量、类别和规格等细节;
最后,在正文右侧偏下的位置书写落款,通常需注明收款方的个人姓名或机构名称,并在姓名或名称下方签署实际收取财物的具体日期。
若收款人为企业或组织,则通常还需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