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押金未予退还,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是最为有效的解决方案。
在押金的收取和退还方面,双方当事人可以先行协商,明确具体的金额以及收取方式。
在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解除且无其他纠纷的前提下,所收取的押金理应全数退还;
如因押金问题导致了任何损失,则应按照实际情况以押金为依据进行赔付或者另行作出相应的赔偿。
对于押金未予退还的情况,通常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按照事先约定申请仲裁亦或是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