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房产产权纷争的案件中,各方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以下四种途径来化解纷争并妥善处理法律事宜:
和解、谈判及协商、申诉仲裁以及诉讼程序。
首先,双方应秉持平等互惠的原则,谨慎地在私下场合达成和解协议;
如若此举无法实现,则可考虑邀请第三方介入,以期寻找到更为高效的协商解决方案;
倘若经过充分协商仍未达成共识,依据房屋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便可将争议提交至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然而,若仲裁结果依旧未能解决问题,最后的手段便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审判。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