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与酒驾及醉驾相关的具体标准设定如下:
1、酒驾,即在饮酒后对车辆进行驾驶,其衡量指标为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20毫克,而低于每百毫升80毫克;
2、醉驾,则是指驾驶员在饮酒后驾车,且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或等于每百毫升80毫克的情况下进行驾驶活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