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当前法律法规,只有经过国家批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持有《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支付服务供应商才被允许开展代收代付业务。
并且,这些支付服务供应商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一定的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或者银行卡收单等相关业务领域。
一般的来说,代收代付业务是指各大商业银行凭借其在结算方面的优势,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完成特定款项的收取和支付工作。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现阶段绝大多数的第三方平台并未获得相关的授权资格,因此,他们从事的代收代付业务实际上是违法的,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