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医疗诉讼案件,由于案件复杂程度及审理流程各异,判决书出具所需时间亦呈现差异性。
通常情况下,简易程序审理案件需在开庭之后的三个月之内完成案件审理并出具判决书;
然而,若采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则需要在开庭后的六个月内完成此项工作。
如遇特殊情况,即案件情节极为复杂,法院有权将审理期限延长至六个月。
另外,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亦可酌情延长一个月的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