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倘若股东未能全程参与其中,可能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例如对企业运行状况了解不深,无法判定是否有其他股东或主事者存在危害公司权益之举等等。
为了规避这些潜在风险,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应与实际参与经营活动以及未直接参与经营的股东保持紧密且积极的沟通交流,确保信息传递的顺畅无阻;
其次,积极主动地协助公司完成自身能力范围内的各项事务,承担部分相对独立的项目任务;
再者,认真研读财务部门定期发布的财务报告,根据相关数据自行判断公司的发展态势;
最后,充分利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召开的契机,解答个人疑惑,同时监督公司朝着更加科学合理的方向稳步前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