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律判决文书必须包含法院的公信力象征——公章,以及参与案件审理工作的审判团队成员的署名。
若您发现所收到的判决书中并未出现以上两个关键要素,建议首先联系主审法官以获取更多相关信息,了解其何时将判决书进行了邮寄,同时查看收到的快递包裹,确认是否为法院正常邮寄出的物品。
若已确认上述事实且确实存在无公章情况,可作出以下两种解读与处理方式:
第一,鉴于此份判决书缺乏必要的权威保障,因此无法具备实质性的执行力;
第二,主审法官可能存在违反法院内部规章制度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第二款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