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不幸在离婚后察觉到前配偶曾擅自隐匿或处分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部分财产,您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起诉申请,要求重新划分夫妻间的原有共同财产权益份额。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如果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存在着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蓄意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以图谋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那么在他们进行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对于实施这些行为的一方,应当被认定为在分配财产时可以被少分甚至是不予分配。
而在离婚之后,如果另一方发现了上述行为的存在,同样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之间的原有共同财产权益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