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这取决于相关的具体情形。
若涉及的是发明专利的话,其维护所需之费用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发明专利在授权后的前三年内(即第1到第3年度)需要每年支付600元;
在接下来的三年时间内(即第4到第6年度),每年需支付1200元;
再往后的三年(即第7到第9年度),每年则需支付2000元;
此后的三个年度(即第10到第12年度),每年需支付4000元;
最后的三个年度(即第13到第15年度),每年需支付6000元;
最后的六个年度(即第16到第20年度),每年需支付8000元。
法律依据: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
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
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