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有不希望遭受行政拘留之惩处的被裁定者,该被裁定者或其亲近家属能够提供满足特定要求(如经济状况良好、无前科等)的担保人,或者依照每日罚款200元人民币的标准缴纳保证金,那么相关部门便可依法作出暂时停止执行行政拘留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