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能躲过去吗
不能,如果对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二、行政拘留能取保候审么
行政拘留作为一种极为重要且普遍存在的行政处罚类型,其并非适用于申请取保候审的情况。行政拘留是由特定的行政机构——即公安机关,依据国家相关法规,针对那些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个人,实施的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制裁措施,无需进行取保候审程序。
然而,刑事拘留则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这种情况主要针对罪行相对轻微,无需进行拘留或逮捕,但需对其行动自由进行一定程度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批准取保候审: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4)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取保候审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
在通常情况下,若当事人对于处理结果持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进行复议程序。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律条款,第一百零七条明确指出,当被处罚者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表示不满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提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