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答案是明确而肯定的:
第一,如果女方并未将其户籍迁移至男方所处的地域,那么她就无法被视为该地区集体经济组织中的一员;
第二,自然也无法享有该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有的各种福利待遇(这其中当然包含了拆迁以及搬迁补偿等相关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