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果您对交警事故认定书产生异议并寻求进一步复核之后仍然感到不满,以下是几种可能的应对措施供您参考:
1.向有关权力机构或相关部门申请行政监督;
2.作为普通公民,您有权向当地政府提出信访申请;
3.您还可以选择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交通管理部门所作出的责任认定。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