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成立盗窃犯罪,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行为主体必须有非法侵吞或占有他人公私财产的明确意图。
其次,行为人必须实实在在地实施了隐蔽性的盗窃手段。
所谓隐秘窃取,指的便是行为人采用难以被公私财物所有者、保管者乃至其他人所察觉到的方式,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据为己有。
比如通过悄悄撬开门锁、打凿墙壁裂缝或者潜进他人居室进行偷窃;
在公共场合趁机掏走他人包内财物等等。
这类隐秘窃取行为乃是盗窃罪的核心特征,同时也与其他涉及财产侵犯的罪名之间形成了明显的区分。
最后,盗窃所涉及的公私财物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数量,或者是属于多次盗窃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