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为房屋交易公证流程详细指南:
首先,出于明确参与方真实身份的需要,各相关者需提供各自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如系自然人,应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相关证件。
若为法人实体,则需提交其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其次,对于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情况,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及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再次,在涉及房地产预售或销售业务时,务必提交相应的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相关法律文书。
此外,在涉及房地产所有权转让事宜时,需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
最后,在涉及房地产担保事项时,需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其使用权证明文件。
在完成以上各项准备工作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前往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按照要求填写公证相关的申请表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