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与友人共同饮酒的过程中,导致友人身亡,以下四种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先是强迫性的劝酒行为;
其次,当明知对方不适合饮酒或者存在身体健康问题时仍然劝导其饮用烈酒,可能会因此引发更严重的后果;
第三,未能确保醉酒人士得到妥善的照顾和安全的护送,例如当事人已经丧失或者正在丧失对于自我行为的掌控能力,甚至出现神智不清、无法自控的情况下,如果酒伴没有及时将他们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或者护送回安全的住所;
最后,酒后驾车并未加以制止,最终酿成交通事故或者其他损害,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