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虚假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法律层面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假冒他人签名的行为构成了欺诈行为,而基于欺诈行为所达成的合同是无效的,因此,从理论上讲,虚假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应被视为无效。
然而,以下情况下,合同将被判定为无效:
(1)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或威胁等手段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从而损害了国家的整体利益;
(2)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为目的;
(3)一方当事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非法的目的;
(4)该合同的实施会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
以及(5)该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