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产权争议解决策略探讨
凡是涉及房屋权益确认、使用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相关法律行为引发的纷争,以及与房屋密切关联的装修、装潢、设计及附属设施所有权归属问题所产生的争议,当事人都享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
2、若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就拆迁补偿和安置等事宜产生分歧,经友好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交由批准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定。
对于裁定结果不满的一方,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出上诉。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