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夫妇离婚后涉及到三名子女抚养费的裁决规则如下:
应当依照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具备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准来做出裁定。
若父母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则应支付相当于他们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作为抚育费用;
而若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家庭,则应支付与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相当的20%至30%作为抚育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