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产抵押之后,接受抵押权处分的当事人有权进行房产的转让行为,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要告知抵押权人相关情况,且不能对抵押权人的权益造成任何形式的侵害。
当抵押房产依照法律规定完成了转让手续后,便可进行相应的过户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抵押财产发生了转让,其所附带的抵押权仍然保持不变。
若抵押权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会对自身的抵押权构成威胁,那么他有权要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款项提前偿还给自己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