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情节严重者,依照我国刑法典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可能面对更为严厉的惩罚——长达三年至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对于非法持有军用子弹超过百发、气枪铅弹超逾五千发,或其他非军用子弹超过一千发的行为,以及非法持有手榴弹超过三枚的情况,均属于本条款所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且如若同时具备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将面临更加严重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