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公司、企业或其它相关单位的职员而言,若他们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擅自将所属单位的财物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须接受相应的罚金处罚;
若其所窃取的财物价值庞大,则需承担起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同时也须缴纳相应的罚金;
而当其所窃取的财物价值极为惊人,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时,则可能面临着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缴纳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