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未经房屋原始设计单位或者具备相匹配的设计资历证书的设计机构提供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之前,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的行为被视为非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住宅室内空间的装饰装修作业,明确禁止私自更改建筑主体和承载重力结构。
如果未经上述合法机构或个人的批准,擅自超越原设计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无端增加楼面负载的,应对涉及此项违规操作的装修人员处以人民币五百元至一千元之间的罚款;
同时,对涉及此项违规操作的装饰装修公司也将处以人民币一千元至一万元之间的罚款。
法律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