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情况可适度减轻处分:
第一,自首如实供述罪行者,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刑罚;
若情节轻微,犯罪行为并不严重,甚至可免于刑罚惩处。
其次,在立功表现方面有所贡献者,亦可适当减轻刑罚。
再者,对于盲人和既聋且哑的人士实施犯罪行为时,也应考虑予以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