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商业主体以预付式的收费形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有义务同消费者就以下各项进行清晰明了的约定:
商品或服务的准确数量和品质、预付费构成以及对应的服务费用、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和具体方式、提供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风险警告信息、售后服务的具体措施及保障、关于合同违约行为所涉及到的民事责任归属问题等。
若未能依照约定全面且及时地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则应按照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全额退还预付款项,同时还需承担预付款项在合同执行期间产生的利息以及消费者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
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
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