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拖延不去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显然是不可取的行为。
不动产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形式,其权利的确立、改变、转移以及消失均必须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进行登记备案,否则将无法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如果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之后未能及时办理相应的产权证明,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就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这无疑会给未来可能出现的房产纠纷埋下隐患,使得当事人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可能面临权益受损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