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之下,享有监护权的一方将孩子擅自弃养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并将面临司法体系的严厉惩处。
在婚姻关系解除之后,若存在享有监护权的一方未经授权便擅自将孩子交由他人抚养,那么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且满足了法律明确规定的变更子女监护权的其中一种情形。
若另一方获悉此事,可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申请变更抚养权及索回对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