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贪污罪乃是指国家公务人员滥用其职务职权之便,或采用侵吞、盗取、欺诈等手段轻易地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
若所涉及的贪污金额达到二十五万元人民币,便已步入了“数额巨大”的门槛,通常会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被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