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办理工商企业营业执照所需严谨的程序依次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进行企业名称核准工作。
在确立了公司的性质以及正式名称、注册资本数额、各股东及其所占投资比例等重要信息之后,即前往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场所提交书面的核名申请;
其次,待名称审核通过后,还需进一步确认企业的具体地址位置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名单以及未来的经营业务范围,并通过网络平台提交预先申请;
最后,在收到准予设立登记的通知书和办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后,即可亲自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营业执照的正本与副本。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十八条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后,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登记机关应当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登记机关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