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增值税负担,即是指中国境内涉及到销售商品或提供各类劳务活动(如加工、修理及配制等劳务)、出售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物权以及进行商品引进的各企业与自然人,都必须遵循按项目类别区分的原则,并依据相应的税率标准,履行其应尽的增值税纳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