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
所谓虐待罪,乃指在同一家庭中居住的家庭成员间,常有通过殴打、捆绑、冻饿、限制个人行动、人格侮辱、拒绝提供医疗护理或强迫过度劳动等残忍手段进行身体与心理层面的摧残与压迫,且情节严重恶劣的行为。
此种犯罪行动,其攻击的对象主要指向了家庭成员在家庭中所享有的法律保护权益,尤其强调家庭成员间的平等权利。
考虑到虐待行为所运用的各种手段,同样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权益,因此,我们可以说,虐待罪所侵犯的客体实际上是一个复合性的客体。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本罪的侵犯对象仅限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