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自消费之日起,发卡机构将对欠款进行复利计算并征收滞纳金。
(2)这将会对您的个人信用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如今,全国各地银行之间已经实现了联网查询功能,若持卡人或者借款人存在拖欠款项、恶意透支、还款纪录不佳等情节严重者,其相关信息将被录入银行数据库之中。
(3)如经过多次催缴仍然未能偿还欠款,那么他/她可能面临法律诉讼乃至牢狱之灾。
(4)此外,针对那些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一旦金额达到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便应当予以立案追究责任。
所谓“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超越规定的额度或者期限进行透支,且在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情况。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