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近亲属之间不得缔结婚姻关系。
这其中,明确被禁止结婚的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范围如下所述:
1.直系血亲,具体来说,包括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其孙子女及外孙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
2.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则涵盖了以下两种情况:
(1)同源自于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同一父母所生的子女之间不允许缔结婚姻关系。
(2)不同辈分的叔叔、伯伯、姑妈、舅舅、阿姨与侄子(女)、外甥(女)之间的血缘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