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进行调解程序的进程之中或者在调解书被送达之前,当事人享有反悔的权利,此时应由相关人民法院迅速做出裁判;
而针对已经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民事调解书而言,如若出现反悔情况,当事人则仅能申请启动再审机制,依据审判监督程序予以解决;
申请再审的时间通常为调解书产生法律效力后的六个月之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第二百零一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