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聚众斗殴罪进行法律认定时,应当牢牢把握该罪名的构成要素。
首先,从主体层面来看,聚众斗殴罪的承担者为一般的普通公民,只要年龄达到了16周岁并且具有相应的刑事责任能力,就可以被纳入到聚众斗殴罪的范畴之中;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聚众斗殴罪属于故意性质的犯罪,即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结果的发生;
再者,从客体层面来看,聚众斗殴罪所侵害的对象是公共秩序,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何种场所,都将被视为对公共秩序的严重破坏;
最后,从客观层面来看,聚众斗殴罪的具体表现形式为纠集众多人员结成团伙进行暴力冲突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六条